75亿大坝曝墙角,材料需调查到底

日期:2025-12-03 浏览:

▲ 工人徒手将两根钢筋插入孔中。钢筋的长度约为两米。图/红星新闻 福建75亿元水库大坝工程真的偷工减料?据新京报综合报道,11月29日晚,中国电建发布通报称,针对媒体报道的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等问题,中国电建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组。将对有关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相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公开报道显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总投资75亿元。这是“十四五”期间获批的首个百万千瓦大型储能项目福建省“兰”号水电大坝,由中国电建所属水电三局、水电十六局承建。但有报道称,该项目在大坝建设过程中被指存在严重偷工减料的情况。此次通报是相关责任单位对媒体管理报道的积极回应,也意味着相关项目偷工减料、偷工减料等问题已从舆论层面走向调查处置轨道。从该项目披露的细节来看,媒体报道称,涉案工程的质量问题令人吃惊,比如用于加固坝肩岩土体的数百根锚桩被指“实际施工长度大幅缩短,部分桩的长度甚至不足设计标准的三分之一”。根据规格焦油。施工队仅对桩口进行了简单的注浆处理,即可经受检查。显然,如果上述问题属实,这不仅是有关各方的“丑陋”问题,而且还会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对任何这些问题都应该“零容忍”。根据媒体报道披露的信息,之所以出现如此惊人的问题,似乎与各项目参与者的利益捆绑有关。据报道,设计者、施工者和项目主管怀疑在电气施工中偷工减料。此外,一段视频显示,标段管理单位华东咨询公司多名管理人员接受施工方宴请,在KTV娱乐区喝酒唱歌,每人还陪同一到两名对方付费参加者。现场性行为。如果这些细节属实,事情的性质无疑会更加复杂,这可能不仅涉及违反职业道德,还可能触犯法律。众所周知,设计者、建设者和管理者各司其职,必须形成相互监督、制衡的关系。这是保证项目质量的基本制度设计。我国建筑法明确规定,项目管理单位与所管理的工程的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的供货单位不得存在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明确,项目管理单位与所管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供货单位存在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设备,不得对建设项目进行经营管理。显然,如果这件事中的设计方、施工方和监理方被确认属于同一家公司,那么重要的“一家人负责到底”的模式就绕过了监督机制,让质量控制沦为内部“自查”,很容易为偷工减料、偷工减料等不规范操作提供机会。目前,该事件仍在调查中,相关指控是否完全属实,尚未有主管部门得出结论。但考虑到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以及事件的复杂性和严重性,为确保调查处置的公信力,可能需要请上级监管部门对其中一项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作为质量缺陷和其他合规性的质量锚。而且,对于这个事件,无论涉及哪个层面,我们都必须追根究底,提供有说服力、经得起社会检验的调查结论和处置方案。另外,如果发现工程确实造成了质量问题,在承担责任的同时,也应该积极进行工程修复,由专业机构制定加固方案,确保大坝安全无忧。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央企实施的省级重大工程,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的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的安全,还涉及公众对央企行业责任和法规的信任。毕竟,央企作为“全国第一大玩家”,更应该发挥建筑行业标杆的积极作用。标准以及质量和安全保证。对此,本次事件的查处也关系到央企资质的兑现,应引起重视。无论如何,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不能掉以轻心。任何人都不应该有“特权”去突破底线和标准,谨慎行事。问题越严重,越有必要追根究底,不负责任、不宽容地处理。撰稿/哈木(媒体人)编辑/柯锐/赵琳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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