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营经济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完善配套私

日期:2025-12-13 浏览:

据新华社报道,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公开报道显示,本次中央经济会议重新聚焦民营经济,明确要求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全国31个省(区、市)已积极行动,制定法规、完善支撑体系、加强监督执法。同时,全国人大还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完成法律的“下半场”。中央多个部门集中出台了100多项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制度。 “民营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法》已于今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5月20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瑞和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首次编写将“两个不变”写入法律,首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首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发展中可以遵循的重大政策”。私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短信围绕公平竞争、促进投融资、技术创新、规范运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从内容上看,该法的很多规定针对性很强,比如关于“背靠背”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的规定等。事实上,该法实施后,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均致力于支持该法的政策法规,并陆续推出了相关具体措施。上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超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部门、各地多方面推动该法实施。在完善支持措施方面,有关部门推出了140多项支持制度,推动落实私营经济促进法各项要求。比如,针对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国家发改委推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涉企目录清单制度。目录外一律不得收费,并划清界限,杜绝违规收费。在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过程中,司法部致力于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比如,明确提出牵头开展规范涉商法律实施专项行动。加快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法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与业务相关的执法监督。许多省份颁布地方性法规,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规章制度。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各省份已经采取行动,将私营经济法律落实到地方性法律中。全国31个省(区、市)积极行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完善支撑体系、强化管理执行等措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统计显示,至少山西、黑龙江、浙江、山东、海南、上海、广东等多个省份已制定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法规或决定。例如,海南起草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多项规定》,吉林通过了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决议,甘肃通过了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定。注重制度变迁是相关地方立法的一大特色,各地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构建了一整套保障链体系。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29个省(区、市)出台专门规定,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以来,上海已完成三次修改2020 年;浙江以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最多一办”改革等专项监管;广东在总体部署和重大突破上双向发力,不仅出台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还制定了自主创新、商事登记等领域的专项规定。在维权领域,安徽、广东、海南、四川等地区制定了企业和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规范政府行为,完善权益受损救济渠道;江西、河南、湖北、重庆出台企业负担监督管理规定,严厉打击加重负担行为关于企业。在完善支持措施方面,各地根据行业特点推出了不同的措施。黑龙江以“小片”法形式,就资源税法、劳务税法允许的事项作出裁定,明确减税、排除规则;江苏、陕西修改民营科技企业规定,给予创新型科技企业专项支持;天津、吉林、云南、宁夏等地区制定了促进人才发展的规定,为民营企业提供智力支持。 “地方性法规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执行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要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落实私法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长辛春英表示,全国人大将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做好法律的“下半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小企业支付保障条例、中小企业支付保障条例等一批配套制度机制相继出台。同时,今年召开的2025年全国地方性法律法规工作座谈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促进私法实施和管理的明确要求。要求地方人大要紧紧围绕发展实际,加大支持修法力度。一方面,好的制度和政策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并根据当地的产业特点和业务需求加以细化。另一方面,要聚焦痛点、堵点问题,因地制宜制定针对性强的制度措施。同时,全国人大要求认真清理法律法规,破除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制度障碍。对不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不符合民营经济服务和权利保障、利益妥善保护规定的,l 立即清理,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在加强涉及民营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工委要求地方人大要加强和完善民营企业规范性文件审查提出机制。检查中发现违反上级法律、损害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问题的,要鼓励劳动机构及时纠正。这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做好“法制下半场”工作,这就要求地方人大结合推进执法检查、专项询问等工作并通过立法后评价等方式,切实承担法定责任,保证法律实施等方法,做到有法必依、有法必依。北京新闻记者吴伟编辑张雷校对李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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